自从金融危机爆发,特别是欧债危机深化以来,发达经济体陷入了一个长期疲软和衰退的境地。人们提出了一个描绘世界经济态势的用语,“新常态”。所谓新常态,就是增长率低,失业率高,货币宽松,财政吃紧,风险和危机大增。几乎所有国家都面临着一个结构大调整的任务。
然而,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认真对待这一问题的国家微乎其微。美国并没有设法提高储蓄率,减少消费,降低两大赤字,仍然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来刺激经济,力图迫使别的国家进行调整,自己则从中得利。欧洲的调整更是艰难。几个危机国家虽然通过政府更迭,削减政府支出和政府债务,但没有欧盟的支持帮助和一致行动,单靠危机国家是不可能的。不久前的欧盟峰会达成的协议未能取得足够突破,无法解决欧元区的金融难题,欧洲领导人近期采取的政策措施不足以应对欧元区内部存在的系统性压力。因此,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1月13日“血洗”欧元区评级,包括法国在内的9个国家遭到降级,其中,法国和奥地利丧失了最高的3A评级,被下调一个等级;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被下调两个评级。欧元区17个国家中,只有德国、芬兰、卢森堡、荷兰四个国家维持3A的最高评级。日本经济长期衰退,再加上地震的影响,仍然是看不到出头之日。
中国经济也面临着结构调整的压力。在经济增长潜力下降和国际经济不振的情况下,未来一年的经济增长会继续趋缓,物价上涨也会比去年稍低,出口增长会放慢,净出口会继续减少。
因此,中国也存在着改革和调整的内在需求。虽然近期内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的希望不大,但小的调整举措会不断出台。而且,有迹象表明,中国如果想稳定发展,2012年或许会成为未来改革的重要预备期。
唯GDP的增长方式难以改变
未来一年,中国将继续经受很多长期问题的困扰,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对唯GDP增长方式的依赖不会改变。
201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增长9.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4%。经济增长呈逐季回落态势,四个季度分别为9.7%、9.5%、9.1%和8.9%。这种情况的出现符合人们的普遍预期,既是中国经济增长潜力下降的必然结果,也是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显现。
经济增长高位回落(与2009年持平,比2010年下降1.2个百分点),为经济调整腾出了一些空间。有人据此得出结论,中国的“经济增长将告别唯GDP时代”,似乎有些过于乐观;以广东、北京、上海“十二五”8%的增长目标和发展文化产业为据,也缺乏说服力。因为,对于三地来说,8%的目标也是超过潜在能力的增长,而发展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很多地方圈地、搞开发区、增投资、上项目的口号。其实,能否告别唯GDP的经济增长,既不取决于经济增长潜力如何,也不取决于宏观政策操作,而是取决于生产的制度结构及其决定的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如果以国家资本主义为基础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增长不能改变,唯GDP的增长难以改变。
通货膨胀仍将依旧
通货膨胀是中国面临的又一重要挑战。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个价格上涨压力的释放过程,作为一个长期趋势,通货膨胀在今年仍将持续。
首先,低成本扩张的时代已经结束。劳动力成本的长期看涨,城市营商成本的上升、环境成本的增加,都将进一步托高物价。
其次,要解决因价格改革滞后、资源要素价格长期偏低所带来的价格扭曲的问题,决非一日之功。
最后,反观国际经济形势,世界经济复苏的迟滞和欧债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有可能进一步宽松,大宗商品价格还可能上涨,这也不是短期能够解决的问题。
民间金融和中小金融有待开放
近10年来,居民储蓄存款以年平均16.2%的速度增长,2010年,总额已经超过30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75.6%。特别是近三年来,在实际利率为负的情况下,居民储蓄存款增加了7万多亿元。
居民储蓄的快速增长是在实际利率为负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一方面因为,投资渠道狭窄和不畅,人们宁可承受财富的不断缩水,也不得不把钱存放在银行,没有其他保值增值的投资途径。另一方面,也与人们的预期不稳密切相关。除了对收入增长不确定之外,更重要的是消费支出增长压力巨大,主要是子女教育、住房和养老支出增加太快,如,北京幼儿园入园赞助费、中小学择校费已经达到数万元,有的甚至高达数十万元。
居民的储蓄率高,说明民间的资金是相当充裕的。正规金融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这种情况下,民间金融的发展,甚至高利贷的泛滥是无法避免的。想通过严厉整治几个违规违法的非法集资案来解决这一问题,不仅不可能,而且会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最根本的途径还是放开民间金融和中小金融。从金融业在现代经济发展的地位和我国实际出发,我国应改变现有以大型金融为主的结构,走金融与中小金融并重的路子。如果没有大量中小金融的基础和支撑,不仅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大型金融的发展也会走样,形成大而不强的态势,缺乏应有的效率和竞争力。
地方自行发债或带来政府债务风险
2011年10月20日,财政部宣布,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个地方进行自行发债试点。
应当说,从中央代地方发债到地方自行发债是财政改革的一个突破和进步。因为,地方作为一级独立财政,应当有独立的设税权和发债权,以便自求财政收支平衡。过去虽然不让地方发债,但所有地方都在举债,一万多家融资平台在经营地方债务。地方自行发债,一方面增大了地方的自主财力,另一方面也了增强了地方的自主意识。
但自行发债不等于自主发债。现行办法规定,发债总额一定,如上海71亿元,广东(不含深圳)67亿元;实行年度发行限额管理,当年有效;发行的是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债券;期限为3年和5年,各占发债规模的50%;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由于中央兜底,地方政府无破产之虞。
因此,这一办法的的首要目的在于解决地方资金紧张而非建立一套地方发行债券的制度规则,地方意志如何充分表达,发行地方债券如何通过市场对地方政府形成约束,都不在政策框架之内。
在发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此举有可能增大政府债务风险而地方发债机制中最大的问题是偿还资金的保证问题,包括担保和抵押。据2012年审计署第1号审计令,历经半年多的整改,去年审计中总额约5300亿元的“问题”地方政府性债务,整改到位率不到49%。而2012-2014年,将分别有1.8、1.2和1万亿元的地方债务集中到期,因为不少地方债务的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很大,偿还资金还是个问题。据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原地产、世联地产等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130个城市的土地出让金1.86万亿元,同比减少13%,加上未统计的城市,约2.4万亿元,减收5000亿元。今年地价有可能继续下跌。还债资金筹集的难度显而易见。
此外,中央债务也不小,尽管4万亿投资中1.12万亿落入铁路,但铁道部负债高达2万亿元,现在还要增发政府担保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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