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开放型”政府:民主生活化重在公众参与 |
2011-01-19 16:48:3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osense 阅读次数:1276
|
|
近年来,长沙县在开放型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有意的探索,一是致力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以政府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三大载体为主,以长沙电视台为载体,形成互联网、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静态公开形式为主等参与式信息公开形式,实现了以职权应主动公开内容以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可公开内容相结合的全面系统的公开。二是致力于探索行政决策改革工作,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公开,创新行政决策机制,逐渐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公开财政投资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政府投资公开管理体制,扩大开放式决策的内容。
“开放型政府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基本环节。我们讲法治政府最重要的是讲它的可预见性。如果一个治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公开,政府活动不透明,公民是没有可预见性的,没有可预见性就没有法治。“开放型政府”是推行“善治”的一个基本功。“善治”是一种共治,是一种合作治理,是公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共治。”。
长沙县此次计划创新出台八项制度、修订完善两项已出台的制度,形成一个以政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过程公开)和公众参与为支点的“开放型政府”治理模式。在2011年,长沙县将制定“开放型政府建设”整体工作方案及重点工作方案,确定多层次、系统性的专项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开放型政府农村服务平台,制定开放型政府的系列制度。
|
|
|